茶道花艺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一、本协会名为 茶道花艺协会
二、协会性质 茶道花艺协会是校工会领导的以工会会员茶道和花艺爱好者自愿结成,非营利性的全校性兴趣爱好协会组织。
三、协会目的 为会员提供一个“以茶会友、以花装点生活”的平台,同时增强会员对中华传统茶、花文化的了解。
四、协会宗旨 以浓厚而悠久的茶、花文化作为文化底蕴,本着“以茶修身、以花善性”的宗旨,将“以茶会友,以花装点生活”的口号融入生活、学习及人生旅程,使会员能够从茶与花中品人生,从茶与花中懂得道理,从茶与花中规范行为。同时,会员可在协会中畅所欲言,交流教学育人经验,分享人生幸福感悟,结识志同道合朋友,提高自身文化修养,做一个高雅脱俗、积极向上、平和近人的茶缘花道人。
五、协会任务 通过各种内容的讲座、各种形式的培训课程,以及外出参观实践等活动,加深会员对茶道和花艺的认识,增强对茶道与花艺的热情,了解中华几千年的茶、花文化,提高会员的文化自信。
六、本协会在学校允许范围内开展活动,接受工会的领导监督管理。
第二章 组织机构
一、本协会的最高决策和管理组织是协会管理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审核、通过本协会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三)筹备召开本协会的会员大会;
(四)向会员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纳;
(六)决定协会其他主要负责人的委任;
(七)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八)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二、本协会管理机构设名誉会长一名,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秘书长一名。协会管理机构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精通本协会工作,有一定组织和工作能力;
(二)工作上积极主动,团结成员,有奉献精神;
(三)本协会负责人均通过民主方式推荐选举产生,报工会审批。负责人政治方面出现问题,或协会工作出现严重问题,撤销负责人资格,由协会重新民主选举推荐。
四、协会负责人职责
(一)协会会长职责
1.负责确定本协会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2.领导协会的日常工作,主持工作例会;
3.负责协会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
4.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持。
(二)协会副会长职责 协助会长处理日常工作,做好分工负责的各项工作,会长不在时,代理会长工作。
(三)秘书长职责 协助会长、副会长做好协会具体活动开展和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章 成员
一、成员资格 凡能遵守国家宪法及法律法规,承认本协会章程,自愿履行协会义务的教职工均可自愿申请加入。
二、会员权利
(一)参加本协会活动的优先权;
(二)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三、会员义务
(一)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及本协会章程;
(二)执行本协会的各种决议;
(三)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四)按有关规定交纳会费;
(五)积极参与本协会的活动;
(六)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活动建议。
第四章 管理制度
一、例会制度
(一)会长主持会议;
(二)协会一月开展一次活动;
(三)会员积极参与。
二、财务管理
(一)由专人负责,两名成员组成:一人负责管理账本,按时记账,管理发票,一人负责保管现金,具体属实地登记好每一笔现金去向用途,做好现金记账;
(二)定期进行财务核对,向会长汇报收支情况;
(三)每年一次向会员公布财务状况,并接受会员监督。
第五章 附则
一、本章程解释权归茶艺花道协会;
二、本章程未免有不尽之处,日后讨论通过,尽可能使章程完善;
三、本章程自协会成立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