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离退休工作处:
根据重庆交通大学教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办法(修订)》(交大〔2017〕258号)的规定,现启动2017年教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基金(以下简称“互助基金”) 申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对象:2017年度已参加互助基金的本校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并符合《重大疾病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教职工。
二、材料递交:本人填写《重庆交通大学教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基金资助申请表》,并按《重大疾病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第十四条之规定,提交病历、出院记录、重庆市医疗保险报销结算单原件、住院发票原件、住院费用清单等相关材料,于2018年3月30日上午12点前由各分工会或离退休工作处负责人签字后统一交到校工会办公室郭嘉老师处,联系电话:62652709。
三.申领程序:申请材料经校医院审查后,提交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发放。
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申请或不能提供有效材料者,本轮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重大疾病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办法(修订)》(交大〔2017〕258号)
校工会
2018年3月13日